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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受权发布 明确跨境电商扣缴义务人

格隆汇4月26日|据新华社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发布。其中提出,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、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关税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,是关税的扣缴义务人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受权发布 明确跨境电商扣缴义务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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