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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古代皇宫里的宫女和太监结为“夫妻”,皇帝为何不严厉禁止?

古代皇宫里的宫女太监结为“夫妻”,皇帝为何不严厉禁止?

谁说没有严厉禁止?明清两朝对“对食、菜户”一向严令禁止,违规者皆廷杖处死,却是禁而不止,“对食、菜户”现象一度成为完全公开,***参与的潜规则。

太监是不完整的男人他们虽被净身,但仍有性的需求;宫女是完整的女人,但除了皇帝,任何人都不能动她们,这只会让她们更加饥渴,而双方都有对感情、婚姻和家庭的需求。这种共同需求促使宫女和太监走向一起,产生了一种畸形的情爱生活方式——对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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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“对食”一开始是指宫女之间自愿结合为“夫妇”,也就是我们如今常说的“拉拉”和“蕾丝边”,“对食”双方只是在一起玩玩,化解寂寞,财产和生活是独立的。

在明、清两代,皇权达到顶峰,皇帝可以坐拥三千佳丽,却使用封建礼教对他人严格束缚(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,对“对食”现象屡次下发禁令,严令禁止,但实际情况却是禁而不止,“对食”之风反而更盛,并且发展到新的更高层次——“菜户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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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沈德符撰写的笔记***《野获编·内监·内廷结好》记载:“内中宫人鲜有夫配偶者,而数十年来为盛。盖先朝尚属私期,且讳其事。今则不然,唱随往还,如外人夫妇无异。

也就是说,在明代以前,“对食”还是隐私之事,大家都是偷偷摸摸地干,到了明代万历年间,已经发展到公开进行,夫唱妇随,与正常夫妇一般无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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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没有,人家搞“菜户”跟民间正式结婚一样,有媒人撮合,要订婚、盟誓,对彼此忠贞,不能和别人乱搞,有的甚至一方死后,另一方终身不再婚配,跟贞夫烈女一模一样。

所谓对食,就是宫女跟太监谈恋爱。为什么叫对食呢,因为太监在宫里当差,是没有炉子的,吃的东西都是从外面带进来,久了当然就冷了。而宫女在宫内,有小炉子。所以太监就会请某位宫女代为热一下。等于宫女有个微波炉,太监请宫女为其叮一下。

这一热,感情就来了,热好后,太监也会请宫女吃东西,两人坐着一对食,这就来事了。

这个习俗到现在还是一样的,现在的谈恋爱,主要内容不就是一起吃个饭,然后带上身份证买电影票?只是人家不用后面这些费钱的功夫了。

还有叫菜户的,对食是宫女替太监热吃的,菜户就是太监替宫女出宫买东西,宫女是不能出宫门的,太监就有这个便利。是菜篮子爱情。

话说,对食是谈恋爱,随时可以分手,菜户就相当于夫妻了,有固定的,而且相互之间还会吃醋。

比如魏忠贤的菜户客氏,原本是魏忠贤兄弟王国臣的,是魏忠贤仗着自己帅功夫好抢过来的。这是宫女恋爱的情况。

皇帝管不管呢?当然管啊,朱元璋就规定,太监谈恋爱,没别的,直接剥皮。但到了后面,太监的权力越来越大,谈个恋爱就不是事了。

当年朱元璋还特地说,不让皇帝重用太监呢,但后面的皇帝哪个不用太监?这是没办法的,开国皇帝小时候见过的事情多 接触的人也多。而帝二代帝N代么从小接触的就是太监,你说他不跟太监亲,难道跟外面的人亲?

都是自己人了,自己佳丽三千,人家只是精神上谈个恋爱,那还有什么不行的。

所以,太监对食就没什么大事了,尤其是大太监。像魏忠贤跟王国臣争风吃醋,还是皇帝朱由校从中调解呢。

据现有史料,只能说,凡宫中相爱皆可称“对食”,虽异性亦然。《明史》所述与客氏相爱的魏朝与魏忠贤皆 为阉暨,殆亦视同雌性,故他们与客氏的关系亦可称为“对食”。这是宫中数千年来相传的隐语。

直到明朝亡国以后,在南明桂王的“宫”中仍有此习:清初徐蠢的《小腆纪传》还留下这么一个故事:巴东王某,辽藩裔,名不可详。永历六年壬辰(1652年),从幸安隆。时行宫库隘,阉寺宫人***馆于外,分班宿卫。常在(宫中女职)郭氏名良璞,故阉夏国祥之对拿也。.·…王妃某与之善。有张应科者……窥见良璞,心好之,移居近王第……因得通于良璞。事觉,上命杖杀良璞并内监李安国,赐王与妃悉自裁。(列传宗藩,一O七页)可见宫中历来不禁对食而严禁宫人与外人私通。至于“菜户”,虽然可以说是从“对食”发展出来的,却并不是对食的“或”称,而是另外***事。

按明《熹宗爵安张皇后外传》:“宫人无子者,各择内监为侣,谓`菜户’。其财物相通如一家,相爱如夫妇。既而殡妃以下,亦颇有之,虽天子亦不之禁,以其宦者,不之嫌也。”按罄安后张氏,祥符人,张国纪女。国纪以女贵,封太康伯。天启元年(1621年)册为皇后。《明史》卷一一四有传,不言“菜户”事。后数于帝前言客、魏过失,客、魏交恨诬之。《外传》所言“菜户”,当指客、魏事。 至于“对食”与“菜户”的区别,由上述史传所引的例子,可以约略推知:一、“对食”先行于宫女之间。后来太监与宫女相恋,也称“对食”。甚至两男子之间这种不正常行为,如l(日唐书·五行志》所记,也可称为“对食”。这些似乎都是临时性的。二、“菜户”却不同,是明代宫中公然许可的太监娶宫女的行为。“菜户”原指宫女选中的太监,亦可称宫女为“菜户”。宫女嫁给菜户后成家,俨如民间夫妇。

在皇宫里,宫女和太监都没有人身自由。那么,宫女和太监结为“夫妻”是真实的吗?

以清朝为例,清代的皇宫里是否真的允许宫女和太监结为“夫妻”(对食)?目前,并没有明确关于这方面正式的文字记载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清朝对食这种后宫潜规则是存在的。其实,对食这种关系未必是结成夫妻,因为宫女和太监没法完成夫妻之实,所以对食多半是一种互相陪伴的关系。当然,这也是古代一种人性的悲哀。

对食一词其实在汉代已经出现,那时的意思大概是宦官与宫女在一起吃饭。后来,逐渐把太监与宫女结为夫妇关系的称为对食,在明代把宫女与太监之间的关系称为“菜户”。

南宋理学家朱熹在《朱子类语》说:太监梁师成的妻子死了,苏叔党、范温都亲临吊丧。明朝,朱元璋对此曾下令禁止对食,一旦发现就会格杀勿论。但是,到了朱祁镇(英宗)时期,违背了朱元璋的祖训了,朱元璋的禁止令成了一纸空文。明人笔记《枣林杂俎》中,详细记载有魏忠贤与朱由校(熹宗)的奶妈客氏之间私通的事。说明,宫女和太监结为“夫妻”在明朝后期是大量存在的。

清朝,按照宫规,太监是可以在宫外娶妻的。有资料说,大太监李莲英有妻妾四名,还认养了不少干儿子。历史上有一些太监得以娶妻,肯定是少数,只有个别位高权重的宦官才能做到这一点。对于太监来说,娶妻的、富贵的大都是在特权之下发生的,这种特权又都是皇帝给予的。其实,特权之下什么事都能发生。所以,宫女和太监结为“夫妻”也就不足为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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